红星资本局7月20日消息,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侵权公司与涉事高管双双受领刑罚,受害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2022年,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公司”)报案称,公司的一款汽车配件投放市场不久,市面上就出现了与之非常类似、功能几乎一模一样的产品,而且这个产品与博世公司花费数年的投资、研发过程相比,研发面市的速度很快。
据悉,该款被疑似侵权的产品,是一款关键汽车配件,广泛使用于新能源汽车,在市场上颇受欢迎。而侵权产品与之功能接近,但依靠低售价,已经尝试向客户批量供应。
据博世公司透露,设计生产这款“竞品”的企业H公司,有两名高管曾在博世的一家子公司工作过,有接触博世公司产品图纸等资料的权限。
在调查中,一条重要的线索显示:曾在博世子公司工作的王某、郑某在职期间曾经多次以测试产品为名,带出过博世公司的产品样机。
原来,入职H公司前,王某、郑某系博世子公司制动助力系统部门工程总监、高级工程经理,负责智能助力器的本土化研发,对该技术负有保密义务。任职期间,二人合谋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储存于博世子公司的智能助力器样机。此外,郑某在任职期间还通过邮件外传、拍照存储等手段非法获取了智能助力器的图纸、客服技术文档等资料。
2022年8月、12月,长宁区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王某、郑某及张某批准逮捕。
今年4月,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处H公司罚金五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