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安妮股份(维权)(002235)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与许峰律师团队联系。(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6月7日晚,安妮股份(002235)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郭某等人与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有冯展鹏等995名股民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达到318,005,866.47元。2024年6月7日,安妮股份公司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闽02民初505号,法院判决安妮股份于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向原告冯展鹏等995人支付赔偿金159,002,933.24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目前安妮股份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诉讼时效内,因其虚假陈述受损的投资者仍可发起索赔诉讼。

  许峰律师代理的安妮股份投资者索赔案此前已多次获厦门中院立案,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后续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此前2021年4月6日,安妮股份(002235)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安妮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画面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判决,在2016年3月10日到2020年10月14日之间买入安妮股份股票,并且在2020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安妮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法院判决安妮股份(002235)赔偿投资者1.59亿元,尚未起诉的投资者仍可起诉索赔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