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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年报多处披露失准  永安林业及董秘被“点名” 第1张

  本报记者 桂小笋

  在2022年年度报告发布一年多之后,永安林业(维权)突然发现,年报内容表述有误,并在今年6月18日发布公告进行纠错,同时被纠错的还有公司已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

  从被纠错的内容来看,涉及多个事项,包括部分合同履行情况、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董事会决议日期、接待投资者调研情况等信息披露不准确。对此,永安林业和公司董秘杨延冬收到了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福建证监局也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整改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杨延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对于上述年报出现的诸多问题,永安林业表示为“工作疏忽”。不过,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行业专家认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出现大量细节事项被修改的现象,很可能意味着公司内部控制存有瑕疵,内部管理松散。

  仅是工作疏忽?

  通过公告可知,永安林业在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内容存在诸多错漏。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中,主营业务分析部分,披露内容存在错误,2023年年度报告中,关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营业务分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等部分披露内容存在错误;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出售重大资产情况、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等部分披露内容存在遗漏。

  《证券日报》记者致电永安林业,询问年报披露内容错误原因,永安林业工作人员表示:“出现如此多差错的原因是我们工作疏忽了。”同时,由于永安林业财报更正事项较多,记者提出有部分投资者担心公司发布的其他财务报告是否也会出现需要更正的事项,对此,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会审核。”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永安林业更正的事项较多,且连续两年财报出现了需要更正的现象,而2022年年报发布至今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公司到现在才发现披露有误,仅用‘疏忽’来解释无法让投资者信服。”

  内部管理被质疑

  需要注意的是,类似的问题永安林业并非首次出现。查阅公司过往公告可知,公司曾经发布过2010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补充更正公告等。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出现大量修正定期财报内容的现象,意味着公司可能存在内控失控等问题。定期财务报告的报送需要经历多道内控流程的核对,而出现大量错误,很可能是这些流程形同虚设、公司内部管理松散废弛导致的,财务数据混乱,往往也意味着存在更多未被发现的潜在财报风险。”

  “上市公司的公告并不是不允许更正,但要有合理的范围和理由,如果一家上市公司在定期的财务报告中对于公司的联系方式、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监事性别等事项都出现差错,不仅财报的真实性让人质疑,财报的严肃性更是无从谈起。如果信息披露质量如此,又怎能让投资者相信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人在认真履职?”王智斌表示。